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定,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今年的春节运输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
今年春运是近五年来最早的一年,由于湘潭火车站、湘乡火车站继续停办所有客运业务,公路仍将成为湘潭市民出行的主要途径,加之又恰逢省市“两会”召开期间,今年的春运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如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将体现我们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体现全司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同时,春运是我司全年开局的重点工作,是全年生产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关键。因此,各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布置落实好各项工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公司决定成立由总经理成文华任组长,党委书记钱湘衡、副总经理方建武和周远征任副组长,邓湘平、刘旺、曾巩才、马兰亚、鄢小玲、文艺、胡锋、赵福生、卿燕飞、陶亮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春运办设总公司运输处,文艺兼春运办主任。各单位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在1月6日前将工作方案、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和值班安排表报总公司春运办。
全司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坚守运输生产第一线,随时掌握和处理突发性问题,各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实行“请准假”制度,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做到全司上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今年春运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精心组织,确保科学有序
今年春节开始较早,与元旦相隔较近,探亲流、学生流和民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预计今年春运全市公路客运量为35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进出广东地区客流量为2.15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
㈠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出现的客流特点,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落实,做好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的分析预测,科学调配运力和班次,统筹安排加班、包车运输,缩短旅客候车时间,避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
㈡今年春运,由于湘潭火车站和湘乡火车站仍停办所有客运业务,公路客运压力依然巨大,各单位要借鉴往年经验,积极主动与铁路部门衔接,采取多种服务形式及时运送旅客。
㈢要深入到企业、厂矿和各大中专院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组织包车直达运输,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㈣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道路客运相关的加班、包车和旅游纸质牌证一律要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台账管理系统”打印。为此,业务部门要及时做好与运管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工作,提早准备、有备无患,确保客流高峰期牌证的及时发放、使用。
㈤由于春运正值寒冬,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可能对春运造成不利影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善应急预案,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筹备防寒防冻物资,及时掌握天气和道路情况,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和班车,坚决做到“宁停班、不冒进”。对需要调整的班次及时向公众公布,合理选择营运路线,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㈥要积极做好客源高峰期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对于今年新购置的储备运力,要及时完善营运手续。必要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与省内中短途客运,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事先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技能和客运业务知识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况。
㈦有开行城市公交线路的单位,要组织好城市公交工作,合理安排运力,及时输送乘客,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正常的城市客运秩序。
㈧加强对稽查人员尤其是站外稽查点的管理,堵漏增收,维护企业经济效益。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坚决杜绝“黑班”、“鸟车”扰乱客运市场。
三、认真做好广东南下民工运输工作
历年春运,广东南下民工运输都是我司春运工作的重点,去年受武广高铁的冲击,南下运输损失较大。因此,今年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去年的经验教训,深入广东地区认真细致做好摸底工作,积极做好与广东等省市运管部门、客运站、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根据高铁运行的班次、时间、票价等特点,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方案,做到尽可能不流失客源。
今年春运期间,对进出广东省际客运工作继续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由局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印制、发放。春运证由总公司春运办统一管理,各单位要实行“专人领取、专人发放”模式,严禁滥发、乱发和高价出售,及时回收发放牌证。否则,造成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承担进出广东省际加班和包车业务的客车,应具备省际包车客运资格,或具备省际班车客运资格且客车数符合从事一、二类班线客运的条件,车辆应符合相关客运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从事进出广东省际加班和包车客运的客车,应当遵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等工作。春运期间,客运包车异地回程载客的,可不到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四、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监管职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全力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㈠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要结合公安交管部门春运临检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季度检测工作,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及其配套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技术状况良好,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春运。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进驾驶人的考试考核和培训,遵纪守法,养成防御性驾驶的良好习惯。特别注意长途跨省班线、加班班次的驾驶人选配,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驾驶和超速驾驶行为。要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充分利用高科技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对超员、超速、不按规定停靠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遇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状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具体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职责,严格出站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客车超载运行。
要严格抓好“三品”查堵工作,正常开启“三品”检测仪并安排专人检测,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认签制,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车。渡口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严禁危险品上船。要采取一切措施,坚决将“三品”堵在车、船外。
㈢各车站、渡口要严格按照车型、船舶核定座位售票,严禁车辆、船舶超载。城市公交车辆要严格按照指定站点停靠,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旅客,严防车门事故的发生。
站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勤检查、勤巡视,及时准确地指挥营运车辆摆放整齐,安全进库发班;加强对进出站通道口的疏导,保持其安全、畅通;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微机房、票房、财务室、监控室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大站场的夜间巡查力度和保卫工作。
㈣各单位要高度关注企业内部的稳定工作,认真做好不稳定思想情绪的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
㈤近段时间,我市特别是城区道路、桥梁在进行大范围的施工维修,造成交通拥堵,预计春运期间将更为突出,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措施,遵守施工路段的交通秩序,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治安事件。
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树文明窗口形象
去年以来,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开展的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活动,服务质量和硬件设施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为2012年春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单位要借此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主”的服务理念,创新“双心”服务品牌,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㈠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票期限、发售团体票、提前预售票、联网售票、上门售票等措施,最大程度上方便广大旅客、学生购票。
㈡要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种服务设备,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的整洁,维护好站内秩序,为广大旅客营造良好的候车环境。
㈢要合理安排运力和加班,及时组织发班,减少旅客的候车时间,对班车晚点和延误的,要及时向旅客说明解释,并妥善为旅客安排休息,遇天寒地冻时要提供相应的保暖服务。
㈣要提倡文明用语、微笑热情服务,提供开水、推车、咨询、导乘等便民措施,重点照顾老弱病残孕幼等行动不便的旅客。
㈤要利用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广播、电视、互联网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
㈥要加强对微机设备的管理,建立应急措施,特别是售票和电子报班系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确保系统工作正常。
㈦要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设立并公布旅客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社会投诉。
㈧要采取悬挂灯笼和中国结、张贴横幅和对联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充分展现春节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㈨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春运票价通知的规定,在售票大厅对外公布核定票价和实际执行票价,车厢内张贴梯形票价表,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旅客的监督。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向社会公布安全事项和出行信息。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网络等形式,加强对旅客春运期间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得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出行,并掌握一定的乘车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
各单位要及时对春运进展和好人好事、便民措施、亮点服务、民工返乡(返程)等情况进行收集总结,定期上报总公司春运办。
2012年春运统计仍实行日报制度,各客运单位一定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由负有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遇事或轮休时要做好数据的交接工作,并于次日上午9点前将日报数据报总公司春运办,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规范。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作书面总结,并报总公司春运办。
总公司春运办值班电话: 0731-58208989(白 天)
13574051555 (夜 间)
传 真: 0731-58208888(总司办公室)
电子邮箱: xiangyun2008@126.com
Q Q 群号: 82401140







